排污坑發現胎屍 清理員報警

(檳城9日訊)清理員在排污道處進行清理工作時,突然從排污坑內,“撈起”一具5個月大的胎屍!

這名巫裔男清理員今午5時30分,在檳島西南縣峇東蒂沙灣沙園的英達利水排污道處,進行清理排污道工作時發現胎屍。

清理員事后直接將胎屍,帶往過山警局報案。

西南縣警區主任黎華興受到記者詢問證實此案時說,被發現的胎兒只有5個月大,肚擠帶尚在,胎兒性器官成長還未健全,不過相信是男胎。警方已將胎兒送往檳城中央醫院。

他說,警方接報后已派員到現場調查及拍照,同時也召科學見證組員前往搜證。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18條文(秘密處置嬰屍或隱瞞出生)調查此案。在此條文罪成者,將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當局已派出警探調查,以追查涉及棄胎屍的嫌犯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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