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葉姦殺案翻案 法官:被告口供難信 死刑!

(亞羅士打9日訊)經過9年的審訊、判決和上訴並再重審,“朱玉葉姦殺案”今天正義獲得伸張;高庭今天改判被告沙里爾罪名成立,判處絞刑!

不過,被告在14天內,仍有上訴的機會。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查基今早在宣讀判詞時指出,基于案中兩大疑點,所以改判被告沙里爾死刑。

莫哈末查基說,第3證人,即被告父親拿督查阿法在庭上的口供和向警方提供的口供書,有3個問題出現出入,而証人也無法對此作出合理解釋,因此決定彈劾查阿法的證人資格。

“查阿法的證人資格被彈劾后,他在庭上的供詞也自動作廢。”

死者私處有沙里爾精液

莫哈末查基強調,被告未經宣誓的自辯供詞可信度低,也無法挑起任何疑點,因此判決被告謀殺案罪名成立。

根據今年3月22日、24日和5月24日的審訊陳詞,查阿法當年在警局錄口供時,曾推翻3項疑點,即第一、查阿法出售納沙RIA休旅車,是因該車與謀殺案有關;第二、查阿法曾與妻子及沙里爾一起丟棄一把刀;第三、3人曾到雙溪大年麗雅花園,將一把刀丟進垃圾桶,但隨著他被彈劾,這意味疑點都成立。

亞羅士打高庭于2013年6月25日,基于控方雖可證明死者私處有沙裡爾的精液,但同時也有第三者精液,以及沒有任何間接或直接證據,證明被告導致死者死亡,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上訴庭去年10月14日推翻高庭判決,諭令被告須回到高庭對謀殺罪名做出答辯。

此案主控官沙林副檢察司、被告辯護律師是三蘇。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律師則代表家屬旁聽。

出席者包括行動黨武拉必州議員王國慧、公正黨峇甲亞蘭區州議員黃思敏和西塘區州議員林佳億等。

辯護律師要求換監獄

被告辯護律師三蘇在法庭宣判后,向司法專員求情,法官莫哈末查基對此回答說,此案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下,被告面對唯一刑法是死刑,刑罰將擇日執行。

接著,三蘇再向司法專員申請,要求被告可從波各先那監獄轉移至馬六甲監獄,因被告家人如今都居住在馬六甲。

三蘇解釋,由于被告家人住在馬六甲,希望法官可通融,讓被告轉至馬六甲監獄,以方便探監。

莫哈末查基當場拒絕此項要求,並說這個通融並非是他的權限,并指示三蘇應向監獄局提出申請。

「我很痛女兒回不來」

朱父在庭內表達家屬心聲

高庭判被告死刑,朱玉葉父親朱亞壽說,正義雖獲得伸張,但他還是無法開心,反而是非常非常的痛,因為女兒終究還是無法回來團聚了。

他在庭外受詢時指出,罪犯如今尚有上訴的機會,一切必須看到最后的判決才能真正罷休,至今還要繼續鼓足勇氣,為公義堅持下去。

較早前在庭內,法庭在家屬代表律師藍卡巴星申請下,允許朱亞壽夫婦在庭上,進行“表達受害家屬心聲”的陳述,並由通譯員翻譯成馬來文。

等最後判決才罷休

朱亞壽指出,雖然高庭如今宣判被告罪名成立,但他想到自己親手養大的女兒遭遇不幸,就感到十分痛心。

他說,女兒是一名大學生,如果沒有遭遇不幸,那么她將會到德國工作,前途一片光明。

對于沙里爾在庭上自辯時指,朱玉葉是一名妓女,兩者的性行為屬你情我願的性服務,朱亞壽強調,這種指控對女兒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誣衊。

他這些年在亞羅士打和雙溪大年之間的警察局和法庭來回奔波,他只希望得回一個公道,直到最後的上訴終結,看到公道的裁決為止。

他在庭外也說,原本想在庭上告知法官,他這10年來的糾結,但是,由於馬來文不好,都講不出口。

朱亞壽也說,走到今日,看到重審判決結果,他要感謝社會大眾一直以來的支持。

“之前的萬人簽名運動,讓我鼓起勇氣為公義而堅持。”

詢及回到家后,會否立刻到骨灰安奉處上香告知女兒,他說暫時還不會,並說“我需要先回家了,再來決定。”

朱母:被告還有機會上訴

朱玉葉的母親仍有所保留,因被告還有上訴的機會,即代表還可能有變故,而讓她無法高興起來!

朱玉葉母親林金蓮在聆聽宣判后,走出法庭外時一度落下淚來。

她說,當前思緒還是非常混亂,加上罪犯仍有上訴的機會,因此讓她無法完全放下心來。

代表律師藍卡巴星也說,朱亞壽在庭上發表時,道出此案摧毀了他們朱家的天倫之樂,尤其是在早前重審時,被告指朱玉葉是妓女,更是荒謬之論。

他指出,被告律師在宣判前,對于被告所犯下的罪行致歉,也道出毒品才是引起被告犯案的罪魁禍首,代表之前所說的“妓女論”不攻自破。

“一個擁有大好前途的大學生被冠上妓女的指控,實為不當; 被告罪有應得,判死刑可還朱玉葉一個公道。”

被告聆聽判詞全程平靜

被告沙里爾週日(9日)在庭上聆聽司法專員莫哈末查基宣讀判詞時,全程平靜;在聆聽三蘇的求情時,則全程閉目,臉無表情。

另外,被告雙親及親戚也前來聽審,並一如既往,用頭巾和手帕遮臉,避開媒體鏡頭。至于被告妻子因為孩子生病缺席。

被告父親查阿法步出法庭,前往法庭時對于跟拍的媒體說,大家已拍夠、不要再拍了,他們一家已經很傷心了。

王國慧冀司法持續公正

王國慧說,一個人只要是犯罪,最終還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希望司法持續公正,在被告上訴后,維持被告罪名判決,這樣才能讓大眾心服口服,尤其這是攸關女性權益。

她說,此案從2006年開審至今,朱家備受煎熬。

她指出,朱爸爸及朱媽媽在庭上陳述時,一度哽咽說不出話,因為他們是屬于社會低層人士,長期被打壓,因此無法將心中的冤情表達出來。

她補充,若不是獲得全國人民的支持,陪伴朱家一路走到現在,朱玉葉案件也無法沉冤得雪。

黃思敏說,雖然亞羅士打高庭在案發9年后定罪被告,但朱爸爸還是未能對判決完全滿意,畢竟被告尚有機會可以上訴到上訴庭,以及聯邦法院。

主控官:正義裁決

主控官沙林副檢察司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并認為這是正義的裁決。

他形容,此案十分棘手,這是法庭司法公正的判決。

被告辯護律師三蘇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時,指被告的生活困境是因毒品所致,但他如今已悔改,并在審訊的過程中成長,已不再是9年前的年輕人。

他說,被告在首次判決無罪釋放后,已打算組織自己的家庭,但因上訴庭撤銷有關判決,他當場落網,婚禮也被展延。

他指出,被告妻子依然對被告不離不棄,并為他誕下一名兒子。

他說,被告在被捕又被釋放的過程中成長,希望朱玉葉家人可放下過去,好好生活。

新聞背景

跑步被擄姦殺

2006年1月14日下午5時30分,朱玉葉與當年24歲妹妹玉春共騎摩哆,從巴雅納虎政府組屋前往距離住家約1公里半的休閒俱樂部附近住宅區跑步。

當時兩姊妹一前一后慢跑,然而當落后的玉春追上前時,已不見姐姐玉葉蹤影,卻發現她的運動鞋及髮飾,地上還有血跡。

據瞭解,朱玉春當時目睹有輛黑色休閒車猛踩油門絕塵而去,即刻就向經過的一對情侶借用手機,撥電告訴母親姊姊被人擄走。

失蹤將近9個小時后,朱玉葉的屍體被發現棄在休閒俱樂部範圍外面,她的T恤被掀起至胸部,下半身裸露。

雙溪大年中央醫院剖驗結果顯示,朱玉葉遭強姦及肛交,被割頸及頭部被硬物擊中,因失血過多導致死亡。

朱玉葉姦殺案審訊及重審演進表

2006年

1月14日傍晚-朱玉葉遇害。

1月15日凌晨2時-朱玉葉屍體在路旁被路人發現,證實被人先奸后殺。

1月16日至3月期間-警方前后扣留16名巫印裔男子工作人員和保安員助查,最后全獲釋放。

3月-朱玉葉家人為她舉行燭光追悼會,要求警方盡快破案。

10月-朱玉葉斃命9個月后,警方逮捕一名37歲華裔男子,不過最終因脫氧核糖核酸檢驗不吻合而釋放。

2011年

11月27日-朱玉葉父親朱亞壽召開記者會強調沒有領取“嫌犯”100萬令吉賄賂金遮口費。

2012年

1月17日-警方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逮捕一名甫從澳洲回來的沙里爾嘉阿法(32歲,商人),遭延扣14天。

1月31日-被告遭警方提控,因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報告未出爐,案件展至3月11日過堂。

2013年

2月26日-案件續審,法醫莫哈末再尼供證,死者右頸下方致命傷口有15厘米深,且被刺時是站著、處于半清醒狀態

此外,事發時與死者一同跑步胞妹朱玉春供證。

6月25日-亞羅士打司法專員莫哈末查基裁決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莫哈末查基在宣讀判詞時透露,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后,證實朱玉葉私處所發現的兩名男子精液,其中“X”男子精液屬沙里爾所有。

2014年

1月10日-朱玉葉父親朱亞壽懇請民眾,記得出席1月11日“還朱玉葉司法真理”和平集會,以借助群眾力量提醒政府:此案備受關注,請盡速排期上訴。

12月29日-辯方證人之一的被告父親查阿法,基于他在庭上供詞與之前由警員錄口供內容有3處出入,高庭擇期裁決是否彈劾其證人資格。

2015年

1月25日-“朱玉葉奸殺重審案”過堂,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查基擇定3月22至24日,或3月29至31日續審,因得胥視檔期。

3月22日-被告父親口供列證物,高庭判決接納與否。

3月24日-被告父口供作呈堂證物,5月裁決是否接納。

5月24日-被告父親口供列為呈堂證物。

6月2日-裁決被告父親是否作第3證人,高庭8月9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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