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妻子離家出走返國,丈夫欲申請離婚,應如何辦理?
⊙張先生說,他多年前與一名越南女子在我國註冊結婚,並生下兩個小孩。
後來張先生生意失敗,存款幾乎都用去還債,與妻子也不斷發生口角。
“在2個月前,她收拾了行李,就回去越南,還說不想再跟我在一起。”
他說,他對妻子感到失望,所以打算離婚,惟不清楚程序。
他指出,2名孩子目前在他身邊,最大的6歲,他是否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林若輝律師
如果事主能夠找到其妻子,並協議離婚的話,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否則,手續就會比較麻煩,事主就必須要把離婚協議書寄到越南,問題就在於事主能否找到其妻子。
如果事主要爭取撫養權,也需在協議書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