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人3男認罪 各罰1800

(吉隆坡10日訊)3名涉及“劉蝶廣場騷亂事件”的華裔男子,今日被控蓄意傷人罪時承認有罪,各別罰款1800令吉。

3名被告分別是劉梁興(29歲)、陳榮(23歲)和蘇榮興(26歲),他們被控于7月11日下午4時57分,在劉蝶廣場G樓蓄意致傷24歲的沙魯安努亞,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高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3名被告的職業是電話銷售員。(人名皆譯音)

主控官佐蒂娜達拉珊副檢察司向推事莫哈末法依扎要求,將公眾利益作為下判的考量因素,因為此案涉及公眾利益。

求情理由幾乎一樣

3名被告的求情理由幾乎一樣,即本身是幼子,工作薪金不高,也需要照顧或繳付年邁父母的醫藥費。

推事較后裁決3名被告各別罰款1800令吉,或以監禁兩個月代替罰款。

較早前,甫開庭時,通譯員詢問3名被告是否認罪,只有陳榮和蘇榮興點頭認罪。當通譯員再次念出控狀內容后,3名被告輪流俯首認罪。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投訴者與受害者友人到劉蝶廣場的數碼電訊(Digi)商店和蘋果手機iPhone商店尋找遺失的手機,一個小時后仍尋找不果,因此決定離開。

投訴者隨后使用手扶電梯到G樓,他的朋友卻不見蹤影,不久后,他聽見有人喊:“抓他,抓他,抓那個偷手機的人”,他看見一名馬來男子從1樓扶手電梯跑到G樓扶手電梯后跌倒,此時,一群華裔手機銷售員就對該名小偷拳打腳踢。

投訴者見狀后,馬上趨前勸架,豈料發現被打者就是他的朋友,他嘗試救朋友,但同樣被圍毆。

涉嫌偷手機男子不認罪

被3名被告毆打的沙魯安努亞,在事發當天涉嫌偷走價值800令吉的黑色聯想S860手機,他于7月14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不過他否認有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

沙魯安努亞被控于7月11日下午4時47分,在武吉免登劉蝶廣場底樓的Techasia Boutique手機售賣店,偷走價值800令吉的黑色聯想S860手機,牴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建築物內偷竊),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及罰款。

據悉,事發當天沙魯安努亞因涉嫌偷手機而被捕,其友人凱魯則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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