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精神科医生鉴定 脱衣前美后可受审
(吉隆坡10日讯)红毛丹幸福医院精神专科医生鉴定,因喝霸王酒在茨厂街脱衣露胸的沙巴前美后,目前整体精神状况正常,适合出庭接受审讯。
推事阿米娜都因此择定,此案8月27日重新过堂,并从明年1月11日至13日,一连3天审讯。
被告5月29日到红毛丹幸福医院接受精神评估1个月,原订上月7日呈交精神检查报告,但律师未克出席而展延至今日。
根据医院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被告事发当天确实精神不稳定,但目前整体精神状况适合接受审讯。
被告佩莎纳艾薇儿(33岁,业余模特儿)被指于今年4月23日下午2时07分左右,在茨厂街一间餐馆外脱衣,之后更半裸游走。她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诺雪拉娜,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陈劝光。
佩莎纳艾薇儿今日在哥哥陪同下,出庭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