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受贿1.6万 警长控3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疑受贿1.6万 警长控3罪

(诗巫11日讯)1名警长去年疑接受1万6000令吉贿赂,以包庇加帛省内苏河附近的非法伐木活动,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指控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3项控状指加帛刑事调查局警长莫哈末纳兹里达赫里(36岁)于2014年8月至10月间,从一名称作斯蒂芬管(译音)的男子处接收1万6000令吉贿金。

被告于2014年8月24日下午2时40分,在加帛一间餐厅接受3000令吉贿金;于9月11日早上11时58分,在达万再也一所银行内透过菲特罗拉菲伊的户头接受5000令吉贿金;以及于10月20日早上10时25分,在诗巫一家酒店接受8000令吉贿金。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惩处。



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承审法官为尼颂肯尼迪昆本,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是凯特琳,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路易斯嘉劳。

此案定于9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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