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公積金局提款 7人罪成共罰1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欺騙公積金局提款 7人罪成共罰1萬

(吉隆坡12日訊)7名公積金局會員在今年第2季度,因申請提款時欺騙或企圖欺騙公積金局而被控上庭且定罪,被判決總共1萬令吉罰款。



這7名會員是在1991年公積金局法令第59條文下被控,他們分別被判處500令吉至3000令吉罰款,同時必須重新繳付欺騙的存款。

公積金局副總執行長(營運)拿督莫哈末納因今日發文告說,提呈假文件以申請提出公積金的舉動是嚴重錯誤,在1991年公積金局法令第59條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一旦會員被定罪,將失去提款參與一些投資計劃的權利。



他說,在這7名會員中,其中6人是申請提款以付還房貸,另一人則是申請喪失能力提款(Incapacitation Withdrawal)。

公積金局也提醒會員們,尤其是急需現金的會員,勿通過代理是不法集團欺騙或企圖欺騙公積金局提款。

“這些代理和不法集團一般上會收取昂貴的費用,並且通過互聯網、名片或是傳單來招徠生意。

“我們促請會員們在申請提款時,直接與公積金局官員交涉,因為公積金局不僅不收分文,而且服務快速且方便。”

他也說,公積金局也沒有委任任何代理或中間人,協助會員提取公積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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