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明报》前总编辑遇袭案 2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港《明报》前总编辑遇袭案 2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香港13日综合电)香港《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遇袭案,两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押后下周判刑。



首被告叶剑华被指负责驾驶摩哆,接载刀手袭击刘进图,被裁定偷摩哆和车牌,以及蓄意袭击伤人,3项罪名全部成立。次被告黄志华被指是案中的刀手,两项控罪包括偷摩哆和蓄意袭击伤人都成立。

控方指,两名被告分别只有小六和中一的教育程度,有刑事毁坏、违反保释令、非法赌博和阻碍海关执法等案底。

刘进图认为法庭的裁决彰显公义,并相信遇袭是与他的工作和新闻自由有关,期望警方逮到幕后主脑。



案发在去年2月26日早上,刘进图驾车到西湾河太康街,突然被持刀凶徒袭击,严重受伤。控方指,他们各自为了10万元港币(约5万令吉)报酬,受人委托伤害刘进图,但拒绝透露指使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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