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挑战森伊刑法违宪案‧律师挑2疑问 法院择日决定是否接纳
(布城13日讯)森州3名变性人挑战1992年森州伊斯兰刑事法违宪案,随着森州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挑出2项疑问,联邦法院择日决定是否接纳沙菲宜的疑问。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聆听沙菲宜提出的疑问后,作出上述决定。
另4司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阿末马洛、拿督阿扎哈及拿督扎哈拉。
沙菲宜提出的2项疑问分别是3名变性人挑战森美兰州伊斯兰刑事法中,禁止“男扮女装”的第66条文,是否依据司法检讨的程序提出上诉;以及,当时森州伊斯兰法庭已经着手处理此案,在案件还未审结前,这3名变性人却将此案带到森州民事高庭,是否太快了?
3变性人应提司法检讨
他说,3名变性人应该根据联邦宪法第4条文提出司法检讨。
沙菲宜较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也重复上述2项疑问,并指联邦法院会在审理一些法律依据之前,先厘清这两个疑问,才决定是否续审理此案。
他说,若联邦法院决定接纳他提出的2项疑问,这意味着,此案将审结。
“但是如果联邦法院不接纳,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其中一名变性人妮莎在庭外向媒体说,今日的案件审理的论点很技术性,律师们并没有针对案件的重点陈词。
“他们的论点,根本与此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