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口再動拖把 外勞打妻罰5000
(檳城13日訊)孟加拉籍外勞與本地巫裔妻子發生口角,以拖把毆打,導致妻子遍體鱗傷,今日被控蓄意傷人罪時認罪,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8個月。
被告蘇里法都達祖(28歲),控狀指他于7月6日晚上10時30分,在檳雙溪賴赫浪第三巷一組屋單位,以拖把蓄意致傷其妻再宛妮依惹娜(33歲、家庭主婦),觸犯刑事法典324條文。
此罪最高可被判監3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被告是案發隔天被捕,並向推事庭推事斯里柏查認罪,且通過律師陳玥清求情時說,被告只是勞工,並已懊悔,並會向妻子道歉,而且發誓不再毆打妻子,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她也指被告一開始即認罪,節省法庭寶貴時間與金錢。
主控官哈菲茲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嚴判被告,以示儆尤。
他陳述案情時指出,被告與妻子當時發生口角,並捉起拖把毆打對方后離家。
“其妻不甘被毆打至滿身瘀傷,向鄰居求助,央求鄰居“曼”載她到警局報案。
他指被告子妻子的左臂、腳部及背部,皆是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