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被盜用.終止後仍收費 致函電訊公司限期回應
遭盜用身分申請電訊服務,事主發現后已立即終止服務,且作出投訴,電訊公司卻仍向電訊公司追討欠款。
龍女士說,她5月收到一家電訊公司的賬單,發覺身分資料遭他人盜用申請電訊服務。
她指出,她當時已經立即前往該公司櫃檯投訴,並要求終止服務。
“我按照職員的指示,前往報案,並把報案書交給對方。”
她說,她等了兩個月,仍未收到該公司的回音,因此就聯絡該公司查詢,對方只說在處理中。
至8月初,她再次收到賬單,且數額比5月的還多了300令吉。
她感到很無奈,她已經報案且終止電訊服務,卻仍然被征收費用。
★林若輝律師
事主可以再寫一封信給電訊公司,要對方針對她的投訴做出回應。
她可以在信上註明要該公司在14天內回應。
若該公司沒有在限期內回應,她可以到多媒體資訊委員會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