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亲友需投保社险 违例者或罚款监禁
(新山17日讯)柔佛州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主任依斯迈透露,小商家如把孩子或亲属归纳为受薪者,都应投保社险,否则将视为违例。
他指出,该机构将给予尚未替员工申请社险的柔州雇主2个月宽限期,为员工办理申请手续,即9月初至10月尾,如果雇主冥顽不灵,当局将会采取调查行动。
他今早在柔州社会保险机构大厦参与全国巡回南马站“一同亲切行动”推展力上,如是指出。
依斯迈说,当局发现没有为员工投保社险的公司,大多是小型企业居多,主要的原因是嫌麻烦或者有些员工是自己人既妻子、孩子和亲戚等。
工伤2天内必须通报
他说,也有雇主认为买了保险就不用买社险,或委托中间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
他指出,根据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雇主必须为员工注册社险,法令注明聘请员工后的53天内必须向当局登记,如没进行可在第5条款下被罚款。
依斯迈也促请,雇主在员工工伤意外的2天内必须通报。
他提醒,员工上班的第一天,如不幸发生意外,而当局也还未进行资料输入,员工一般都会得到社险保障,但是聘请员工的雇主必须先向当局报备和登记。
他呼吁雇主不要冒着被起诉的风险,不为员工购买社险。若公司或雇主在接到传票后,没在一个月内注册,机构会把他们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