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涉及在士拉央和萬撓地區兩間福利中心販賣新生嬰兒的54歲女嫌犯,今日被控上法庭,唯她不認罪,以1萬4000令吉保釋出外,并于9月18日過堂。
女被告為士拉央和萬撓地區的兩間福利中心經營人,主要收留未婚先孕的女子,根據初步調查,該名女子在過去5年,先后“賣”出至少50名嬰兒。
據知,該名女被告通過面子書專頁向那些渴望擁有孩子的父母“兜售”嬰兒,每名嬰兒售價是9500令吉;該筆收費包括生產費、產婦零用錢、住宿費和領養手續費等;女被告也協助提供報生紙、宣誓書和領養報告。
為此,女被告已抵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和1984年兒童托兒中心法令,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