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新經濟政策不可HAPUS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賴昭光:新經濟政策不可HAPUS

新經濟政策是否以民為本的公平政策?行動黨做政府前后持什么立場?安華是否主張加以廢除?新經濟政策是否已經成為朝野政黨的“暗識”?這些問題的答案,在2008年之前非常清晰,華社的印象也曾經是深刻的。但是大選變天后,救國英雄的原則日漸模糊,民粉繼承毛澤東遺旨“你辦事,我放心”,不再在乎新經濟政策的存廢。半吊子公民社會以神為本。新經濟政策是否已經不成“課題”,避之則吉?



林冠英首長6年前起訴《前鋒報》刊登一則標題為“冠英堅決廢除新經濟政策”的新聞誹謗,文中把他所說的檳城將“bebaskan(擺脫)新經濟政策”,詮釋為“hapuskan(廢除)新經濟政策”。高庭于2012年判《前鋒報》敗訴,司法專員認為在事件中引用“廢除”字眼是非常嚴重和具有惡意成分的。但本月14日《前鋒報》翻案,推翻高庭判決。上訴庭三司一致認同,在閱讀整篇文章的情況下,“廢除新經濟政策”字眼並不足以構成誹謗。

民聯2012年公佈自家版本替代財政預算案時,安華大力批評惹人詬病的新經濟政策已過時。公正黨策略主任拉菲茲說民聯執政后,就逐步廢除新經濟政策。伊黨開明派國會議員祖基菲裡阿末指新經濟政策在執行上出現許多偏差,導致人們迫切想要廢除有關政策。林吉祥除了曾促請阿都拉呼籲巫統大會檢討或廢除新經濟政策,還強調,新經濟政策是專為某些有政治背景及傾向執政黨的群體而設。

成為首長前的林冠英,曾正義地說:“唯有‘廢除新經濟政策’,對所有大馬承包商開放所有政府的採購,並不是保留96%給土著承包商,阿都拉才能讓人相信他會對全民公平。”著名經濟學家哥美茲促民聯提出新的替代經濟政策,而非重蹈國陣政府覆轍。505大選前,34個民間團體發表大選訴求,第一條就要消除制度性種族主義,即“廢除新經濟政策”。公正黨早在2005年全國代表大會,已一致通過“廢除新經濟政策”,並主張以不分種族的“新經濟議程”取代之。



該衡量黨領袖利益

為檳州政府服務的智囊黃進發博士曾撰文強調:“《新經濟政策》範式代表的其實並非族群政體,因為它連馬來穆斯林也無法一視同仁看待;而是以國家資源餵養黨派支持的黨國體系。因為其徇私的黨性,《新經濟政策》範式既無法公平與全面惠及所有貧困的馬來人,也無法公平地提拔所有發奮圖強的馬來人。它造成大部分馬來人在近半世紀的國家援助后,仍然無法提升競爭力,卻更害怕失去這些優惠。”

可見“廢除新經濟政策”乃是政治正確,而“擺脫新經濟政策”則是行動黨的“政權正確”。檳州政權得來不易,黃進發及劉鎮東所主張以“策略性清晰”取代導致民聯解體的“策略性模糊”,即使不考慮黨的狹義利益,至少也該衡量黨領袖的利益。否則,行動黨首席部長被HAPUS就得不償失了!只有你不HAPUS我,我不HAPUS你,“新經濟政策”與安華主張的“新經濟議程”共存共榮,才是上策!

掌握了以上“政權正確”的秘訣后,處理伊斯蘭刑事法這燙手山芋就好辦了,“擺脫”伊刑法不就成了,何必反對到底?

凱里當年曾怒斥倡議廢除新經濟政策的安華是“馬來叛徒”,是“美國和猶太人的傀儡”。雖然凱里的言論很種族主義,但安華無畏無怯敢敢反,祖基菲裡阿末敢敢反,拉菲茲也敢敢反,華人英雄卻不敢反了,難道也怕被標籤為“馬來民族的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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