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10月起6行業 務必採用系統發稅務發票

(吉隆坡17日訊)大馬皇家關稅局宣布,從今年10月1日起,所有五金店、包括咖啡店在內的餐館、迷你市場與雜貨店、書店、藥劑行及娛樂場所,必須採用銷售點轉賬作業系統(Point of Sale)或收銀機(Cash Register)發出稅務發票。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查里在文告中指出,除了以上零售商,所有註冊消費稅者,能夠使用符合消費稅法令的電腦印製發票,或預印發票。

“從10月1日開始,消費稅註冊商家不能再以手寫發票發出單據。”

文告指出,將會把在8月6日以前,開始提供咨詢及達到消費稅標準的銷售終端系統(POS System)服務供應商名單,列入消費稅網站。

截至本稅月,98%註冊消費稅商家已提交GST-03表格,季度呈報商家中已有86.6%提交報表,共有3萬7991家已註冊商家未呈上GST-03表格。

文告指出,考慮到一些商家首度呈報,未熟悉報稅方式,關稅局決定再度延長GST-03表格呈報期限至8月24日(週一)。

關稅局亦勸請所有消費者,在註冊商家購買產品及服務后,必須索取發票,以確保商家遵守消費稅法令,若發現任何違反法令商家,可向關稅局投訴。

投訴方法

★熱線:1300-888-500/03-88822111

★消費稅網站投訴專區

★電郵:ccc@customs.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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