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奸7岁男童罪成 被告判监10年 鞭笞6下 408009 408009 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17日 吉隆坡地庭今日裁定鸡奸7岁华裔男童的巫裔男子罪成,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6下。 地庭法官拿汀古娜珊塔丽也宣布,被告的刑期从逮捕日8月5日开始算起。 小受害者的母亲今日没有出席旁听,但写了一封信,法官要求通译员大声念出信的内容,让庭内所有人听得见。 信内容写道:“我很伤心及愤怒,经这件事后我的孩子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到保母的家,他(被告)对我的小孩做出了严重的伤害,我希望他可以坐牢很久,不要再让他出来,不要让我的孩子看见他,也不要让他骚扰别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