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門牌稅市廳要封屋 租戶可先繳付免麻煩
屋主拖欠門牌稅多年,市政廳終發單表示封屋,住戶這下該何去何從?
⊙李女士說,她和家人租住白沙羅一間房屋已2年,近日接獲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的警告信,指屋主再不繳清門牌稅,執法組將採取封屋行動。
她指出,信中還列明執法員可充公可移動的產物。
她說,屋主已逝世,她們一家都無法聯絡屋主兒子,家人都怕房屋被查封。
“屋主拖欠門牌稅2000令吉,丈夫建議租戶先付,隨後再從租金中扣除的方法,可惜一直聯絡不上屋主的兒子。”
李女士說,他們只是租戶,若執法官員上門,家人產物都會受到影響?
★麥嘉強律師
為免不必要的麻煩,建議租戶先繳付門牌稅,之後再向屋主兒子索回。
在市政廳查封屋內財物,準備對外拍賣前,會先申請庭令,當然讀者可租戶身分挑戰庭令,但程序會變得複雜,且還要拿出證據證明,家內哪些物品是租戶所購買,而非屋主擁有。
★八打靈再也市議員鄧惠國
租戶當務之急是找到屋主兒子,否則市政廳有權查封屋內的產物。
執法官員只針對拖欠門牌稅的單位,哪怕居住的並非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