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前巫青團長撤回言論道歉 林冠英賽胡先庭外和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前巫青團長撤回言論道歉 林冠英賽胡先庭外和解

(檳城19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不滿在山竹園地段售給吉隆坡牙科醫院被指涉嫌貪污,入稟法庭起訴巫青檳州前團長賽胡先誹謗,今日在后者無條件撤回相關言論和道歉后,雙方庭外和解。



賽胡先今日在內庭向林冠英道歉,並握手言和,由檳州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見證。諾丁也在雙方同意下,諭令訴辯雙方承擔各自堂費。

“辯方是自願收回于2012年10月5日,在記者會上的其中兩句言論。”

法庭指出,不管訴辯任何一方,往后都不得再針對這課題,採取任何后續法律行動。



林冠英是在律師西蒙慕叻里、政治秘書黃漢偉,及行政議員林峰成等陪同下出庭聆判。

證明檳政府沒貪污

林冠英在庭外對記者說,對方在開庭前,曾在內庭當面道歉,要求原諒。

他說,誠信比任何都重要,此案已證明他們是清白的,檳州政府並沒貪污,身為首長更應以身作則,不只是同僚的榜樣,更應成為人民榜樣。

“任何不正確指控,都會做出提告。”

他說,雖這項訴訟已和解,接下來是否要追究刊載該報導的媒體,會再作研究。

賽胡先的有關言論是在上述同一天,被刊載在《當今大馬》的英文版報導。

林冠英過后曾發律師信給賽胡先,要求道歉,但后者拒絕,林氏過后入稟法庭起訴賽胡先誹謗,並申請禁令,禁止賽胡先或其代言人重復上述指控。

賽胡先否認在內庭道歉

賽胡先在庭外對媒體否認,他有在內庭向林冠英道歉,並指這是法庭判決。

他說,此訴訟案已有3年,案原訂週三(19日)開審,其律師上週卻接獲對方律師來函尋求和解。

“我認為對方這次提出的和解方案,比3年前的要求公平。3年前,他們不但要我在全馬各大報章刊登道歉啟事,還要我負責堂費,所以我不接受,這次卻較為公平,所以我接納。

“我不想搞大事情,今天的結果是法庭判決,我沒道歉,與他握手也不代表我道歉。是他起訴我,現在也是他自己撤銷案件。我有40名証人,他只得6人。

“我當天的記者會長達40分鐘,對方只是不贊成其中兩句話,所以,我講的其他話,他看來應是贊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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