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65歲無業印裔老翁今日在庭上承認因不堪妻子“碎碎念”,加上酒精影響,才衝動打傷妻子,結果被判監禁1個月。
被告慕尼安迪被指于本月18日下午4時半左右,在隆市旺沙瑪珠某人民組屋單位內,使用武器致傷妻子娃麗,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也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年或4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向推事賽夫拉馬求情時指他是初犯,也沒有工作,所以沒錢繳付罰款;他也稱本身是樂齡人士,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案情顯示,被告是因不堪妻子嘮叨,而用鐵椅子打傷受害者,使后者覺得暈眩,鄰居幫忙聯絡救護人員,把受害者送到吉隆坡中央醫院接受治療。
受害者孩子獲知后立即趕往醫院,發現母親頭部右邊有受傷,于是決定報警,大義滅親。
此案主控官為諾嘉茲拉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