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争子案‧冀警遵守庭令 联邦法院保留判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改教争子案‧冀警遵守庭令 联邦法院保留判决

(布城21日讯)怡保改教争子案的印裔妇女英德拉就上诉庭,宣判不能强迫警察总长执行逮捕前夫及交出女儿庭令上诉案,联邦法院保留判决。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英德拉代表律师阿斯敦及代表警察总长和警方的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陈词2小时后,决定保留判决。

其他法官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都哈密恩邦、拿督阿扎哈、拿督扎哈拉,及拿督阿兹亚阿里。

阿斯敦在陈词时指出,他们要求警察总长执行莎阿南高庭所发出的逮捕前夫及归还幼女2项庭令,但警方却申请展缓庭令,而上诉庭也在去年12月17日批准警方的申请。



但苏珊娜指出,上诉庭是基于家庭纷争是私事,而非警察职责来解决,才裁定警方无需执行高庭较早前颁布的庭令。

“况且双方(英德拉及利端)分别在两个独立的法庭获得各别庭令,试问警察总长应该遵守哪一个?”

此外,也是英德拉代表律师团之一的古拉,在庭外向记者指出,他们希望警方能遵守高庭的庭令,让英德拉母女团聚。

英德拉前夫莫哈末利端(原名巴马纳登)于2009年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时,在妻子不知情下擅自带走2名女儿(5岁和16岁)及1名儿子(15岁)的报生纸,并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把孩子的宗教改为伊斯兰,且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律师公会代表王欣怡、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代表许统义,以及代表数个女权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律师吴玲玲也以旁听律师身分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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