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新田要求撤銷禁令被駁 董總823特大照跑

(吉隆坡21日訊)董總改革派如期在本週日(23日)召開特大。

高庭今日駁回董總當權派主席葉新田要求撤銷森霹檳彭砂5州董聯會,阻撓他干預或展延本週日召開的823特大的禁令申請,並諭令敗訴的葉氏支付1萬令吉堂費。

高庭同時也駁回葉新田申請暫緩令,以就今天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意味著葉新田無法阻止于本週日召開的823特大。

禁葉派入稟任何禁令

而5州董聯會代表也如願獲得禁令,禁止葉新田或其代理與代表入稟任何禁令,禁止召開特大。

承審此案的高庭司法專員南達巴蘭宣讀判詞時說,在此案中,公眾利益遠勝于個人利益,而社團註冊局也致函給董總領導層,須在9月6日前解決董總紛爭,否則需解釋為何該局不應吊銷董總註冊的理由,如果董總沒有這樣做,董總的註冊就會自動被吊銷。

他說,5州董聯會提出召開特大以解決董總紛擾已久的紛爭,董總紛爭也須盡快解決,避免影響在10月進行的獨中統考,及牽連報考的獨中生。

葉新田在判決后,其代表律師哈巴星提出申請暫緩裁決,以提出上訴,但遭法庭駁回。

司法專員于今午約3時30分聆審訴辯方的陳詞直至晚上7時,並于晚上8時16分宣讀裁決,以便趕在本週日召開的特大前做出最終裁決。

出庭聆審的董總改革派主席陳大錦、秘書長傅振荃及財政林國才聞判后,臉露歡愉,而葉新田及署理主席鄒壽漢則難掩失望,快步離開法庭。

葉新田辯護律師是哈巴星及拿督菲道斯,而5州董聯會辯護律師是文添友及黃觥發。

森霹檳彭砂5州董聯會是7月31日獲得高庭出單方面禁令,申請禁令以阻止首答辯人葉新田本人、通過代理、中央委員及常務委員等,入稟法庭申請禁令,以阻止或展延董總于本于8月23日召開的特大。

陳大錦促放棄圍攻行動

董總改革派主席陳大錦認同高庭裁決,公眾利益超過個人利益論點,並指稱此裁決使董總新領導團隊跨前一步。

他在庭外受詢時指出,高庭的判決對董總新領導班底帶來新希望,尤其是公眾利超乎個人利益的論點上。

董總秘書長傅振荃也說,隨著高庭于週五的判決,希望葉新田及董總當權派署理主席鄒壽漢的支持者,放棄發動要圍攻董總大樓的行動。

“葉鄒不能夠阻撓823董總特大的召開,否則等同于藐視法庭。”

週五出席聆審的董總領袖包括改革派的財政林國才、森州董聯會主席拿督張賢炳及總務張錦祥,而當權派支持者有民眾華小董事長拿督斯里莊智雅及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裡彭茂燊等。

利益歸於5州董聯會

葉新田代表律師哈巴星陳詞說,5州董聯會的禁令申請,已違反阿絲瑪碧法官于6月1日及6月29日的裁決,即禁止以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傅派召開特大。

葉新田是引用法庭條規第52條文3(2)條文,要求法庭判處5造答辯人入獄,即森州華校董聯會主席拿督張賢炳、砂拉越華校董聯會主席包章文、檳威華校董聯會副主席林琮淞、霹靂州華校董聯會副主席陳崇湊和彭亨華校董聯會秘書張祥堅。

他說,答辯人是沒有通過透明制度或正常程序下所產生的“偽”領導人,並濫用或干預了司法程序。

高庭司法專員南達裁決說,上訴及特別權力組高庭的裁決內容含糊,並根據法律原則,存有含糊內容的成分,利益歸于5州董聯會,因而駁回葉氏的申請。

另一方面,社團注冊局的高級聯邦律師凱魯陳詞時說,若董總領導人無法在9月6日前,給予該局滿意解釋,董總將在當天自動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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