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拖欠租金半個月,是否等同毀約?
⊙葉先生指出,他有間公寓出租給一名裝修承包商,簽了1年租約。
“開始3個月,對方也很準時交租,但在8月時拖了2週,都還未過賬。”
他說,他發短訊給對方,對方卻沒有回覆。
他想知道,在這情況下,對方是否已毀約。
“我手上還有對方預繳的2個月租金抵押及水電費抵押,如此是否可以驅逐對方?”
★林若輝律師
一般的租約,都有寫明租戶必須在租金到期的7天內繳清租金,若對方沒有履行責任,業主可以再發信給對方,要對方在7天或14天內還清。
如果對方依然沒有繳還,則已經可以被視為毀約,業主有權驅逐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