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副總監:外國車入境費 須按部就班落實
(新山25日訊)陸路交通局副總監(行政)拿督阿里芬指出,當局必須通過循序漸進的準備,才會在10月落實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VEP)措施。
他說,目前外國註冊車輛車主可在陸路交通局網站註冊入境准證,有關車主如有任何疑問或感到手續複雜,可向當局反映。
“我們都有設立行動室,解答車主的疑問,其實在落實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措施前,很多方面還需要試跑,所以得一步一步來。”
阿里芬今早在柔州陸路交通局主持駕車駕駛學院,代表簽署企業廉政宣言(CIP)儀式后,如是指出。
另外,柔州陸路交通局主任佐哈里尤索夫指出,自本月15日起,該局的網站已接受外國註冊車輛車主註冊入境准證,惟目前未掌握有關註冊車輛的數據。
他也指出,該局暫未另設櫃台,提供有關註冊的服務。
逾半駕駛學院簽廉政宣言
另外,較早前,阿里芬說,全國252間持執照的駕車駕駛學院中,逾半數學院已簽署企業廉政宣言,杜絕任何形式的貪污行為。
“今日,來自柔佛、馬六甲與雪蘭莪有39間駕車駕駛學院,也簽署了企業廉政宣言,證明獲得很好響應。”
柔州反貪污委員會主任阿茲米透露,將協助更多機構,一同響應簽署企業廉政宣言,提高反貪意識。
女官員誤導措施實行日混淆
柔州陸路交通局主任佐哈里尤索夫針對落實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措施接受提問時,被公關女官員一度“誤導”該措施已展延至11月1日,出現一段小插曲。
佐哈里尤索夫在回答開放外國註冊車輛車主在網上註冊過程時,一名公關女官員再諾一度“插嘴”指說,該措施已展延至11月1日,佐哈里尤索夫遂說未收到通知而感到錯愕,未當下釐清。
隨后再諾在記者會后,向記者澄清,指說是她在陸路交通局網站,看錯有關措施的落實日期,才會誤導大家並道歉。
再諾說,由于該措施是交通部負責,有任何更新消息,則會在陸路交通局網站上公佈。
惟這個“美麗的誤會”,再次顯出該措施的一再展延,已顯示國州部門在該措施實行的不協調與“鬆散”。
出席者包括陸路交通局廉正組主任諾拉斯里與駕駛執照組主任哈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