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求情承诺不重犯 柔13球迷认罪罚100
(新山25日讯)涉嫌在上周大马超级足球联赛后滋事的14名柔佛达鲁塔克欣球迷今早被控,其中13人承认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各罚款100令吉!
另一名被控致伤辅警的被告则不认罪,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控的14名人多是商人和自雇者,来自新山、峇株巴辖和古来,年介19岁至41岁,全程以布和双手遮住脸部,避免被摄影拍照。
其中13名被告,包括莫哈末拉菲(24岁)、莫哈末丹尼尔(19岁)、万哈兹(28岁)、莫哈末阿米鲁(19岁)、阿米鲁拉希(22岁)、莫哈末哈兹万(22岁)、莫哈末法达(28岁)、莫哈末法依查(21岁)、莫哈末沙惹查(30岁)、努沙希达(女,23岁)、莫哈末纳比兹(32岁)、莫哈末菲道斯(28岁)和莫哈末祖基菲(41岁)。
直接认罪
上述13人被控于今年8月19日晚上11时,在新山拉庆体育场做出不礼貌的行为,以激起他人气愤,扰乱公共秩序,已牴触1955年轻微罪案法令第14条文,在此条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被告对控状直认不讳,代表律师阿斯兰察卡利亚求情说,13名被告事后已后悔,并承诺绝不重犯,希望推事可轻判。
推事阿兹兰沙判被告各被罚款100令吉,无法缴还者,则以监禁12个月代替。
商人致伤辅警15日过堂
来自笨玲的阿里夫(住笨珍,商人),被控于今年8月19日晚上11时,在新山拉庆足球体育馆,蓄意致伤辅警莫哈末阿沙(41岁),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000保外候审。
在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阿兹兰沙批准被告由一人以1000令吉保外,案订9月15日过堂,并嘱被告下次过堂需找到代表律师出庭。
推事劝滋事球迷要守纪律
阿兹兰沙下判前,苦口婆心劝导滋事球迷5分钟,呼吁球迷往后观赛时要有纪律,球赛结束就散场。
“希望滋事球迷今后遵守规矩参与球赛,并成为大马球迷或柔州球迷的榜样。”
他认为,球迷应展现专业的一面,在球场如何欢呼都没关系,但球赛结束后,在场外就要听从警员指示,遵守秩序。
此案主控官为依祖依斯瓦里副检察司。
柔佛达鲁塔克欣球队上周四(20日)在新山拉庆足球体育馆参加大马超级足球联赛,凭主场优势以4比1战胜霹雳,约400名柔州球迷却在赛后齐聚体育场出口处,企图阻止约200名霹雳球迷离开。
警方最后出动联邦后备队阻止球迷继续挑衅,并扣捕14名滋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