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十多年.號碼竟有主 老翁重辦身分證觸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遺失十多年.號碼竟有主 老翁重辦身分證觸礁

(蒲種25日訊)七旬老翁遺失身分證十多年,欲申請時卻被告知“此身分證號碼不屬于你,是一名女子”,導致申請被拒,成為無身分人士。



來自吉隆坡舊古仔路的黎貴枝(69歲,退休技工)在十多年前遺失身分證,一直沒有重新申請,直至兩年前中風入院時,子女才赫然發現父親竟沒有身分證多年。

黎氏女兒黎美玲(36歲)說,父親進院時,是用其直銷會員卡辦入院手續,卡上有父親身分證號碼,由于當時情況緊急而過關。

她說,在今年初,政府醫院由于父親沒有身分證,不再給他領藥,因此決定帶父親到布城國民登記局申請新身分證,結果觸礁。



淪為無身分人士

“官員告知父親的身分證號碼,是屬于一名女子,不可辦重申請補發身分證手續;之后再帶父親到吉隆坡大城堡國民登記分局時得到相同答案。”

黎美玲今日偕同父親和弟黎光志(35歲)向雪州民政黨蒲種區部主席趙志剛求助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該區部副主席林華正和馬振盛、秘書王世福、財政謝有廣及執委鄭五妹。

黎貴枝說,他在土生土長的馬來西亞人,他于1969年在檳城北海申請到公民權,持紅登記,直至30多年前,從怡保遷移到吉隆坡,在弟弟協助前往八打靈再也國民登記局申請到藍身分證。

“在2000年,不知何故弄丟身分證后,一直沒重新申請過,原以為身分證不見,補發只需罰款10令吉,沒想到卻被告知我的身分證號碼是別人的,淪為無身分人士。”

呈報所得稅卻無問題

民政黨蒲種區部主席趙志剛說,黎貴枝因身分證明有疑,被拒申請大馬卡是特殊個案,他將向國民登記局瞭解及跟進,以協助黎氏重新申請身分證。

他指出,黎氏與妻子鄭瑞蘭(62歲)育有兩女一男,過去數十年不曾申請銀行戶頭和國際護照。

他說,據黎氏家人所提供的資料,黎氏一直有向內陸稅收局呈報所得稅,所得稅戶口有其身分證號碼,足以證明其身分。

“黎氏子女報生紙上也有他的舊身分證號碼,若是兩分文件都無法證明他真正身分,為何所得稅局這么多年來都沒發現及給予通知?”

他說,一般上遺失身分證者只被罰款10令吉,即可獲重新申請補發身分證,黎氏卻是身分證遺失十多年后重新申請,才發現身分證號碼屬于另一名女性。

“黎氏身分證最后一個號碼是‘2’雙數,雙數代表女性,但也有例外,我們將向當局瞭解及尋求解決,看是否可為黎氏重新申請全新的身分證,取代之前的身分證號碼。”

他說,最壞的打算是可能是協助黎氏申請紅登記后,再申請藍身分證。

趙志剛懷疑可能是靈市國民登記局當年曾經失火,導致黎氏身分證資料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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