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抢劫不认罪获保外 候审期间6男限时出门
(关丹26日讯)6名巫裔男子联合抢劫便利店不认罪,每人准以3000令吉兼附带3项条件保释候审,首项条件为,每人每晚10时至清晨7时禁出门!
另两项条件为每月5日之前,所有被告须到关丹警局报到,以及在不获法庭的批准下,禁止离开关丹县。
在候审期间,被告们须遵从该3项条件,若有一人违犯,所有被告将被遣送至监狱,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6名被告被控于本月13日,凌晨4时15分,在关丹百利广场的一间24小时便利店里,持刀抢劫,劫走1300令吉的财物,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同时也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被宣判。
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20年及鞭笞的判决。
警方主控官慕尼斯华然基于罪名严重,向法官拿督再那阿丁要求每人以1万令吉保外,法官经考量过后,最终准以每人以3000令吉保外,但附带以上3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