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大爆炸 廖連傳:港記者擁防彈衣被捕
記者,特別是新聞記者,其實是一項高風險的行業,特別是被派到戰亂地區採訪新聞的記者,生命隨時者都可能遭遇危險,通常這些記者到戰亂地區採訪都會穿防彈衣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泰國雖說沒有發生戰爭,但經常都會發生暴力示威,有時也發生槍擊事件,記者在採訪時,採取一些保護措施應該是正常和合理的,但香港一名記者帶著防彈衣到曼谷採訪這次發生的大爆炸事件卻惹來了滿身蟻,而且可能面對牢獄之災。
這位記者是香港網上媒體“端傳媒”的攝影記者關學津,他上週奉派到曼谷採訪四面佛寺廟爆炸案,週日完成採訪準備飛離素旺那普機場時被捕,警方指他擁有防彈衣和頭盔,違反了泰國的法令。
在泰國軍方管制法令下,防彈衣,防毒面罩及頭盔都被列為列為武器,任何人要擁有,都必須申請准証。違反者可能被判坐牢最多不超過5年,或最多罰款5萬泰銖(約5800令吉)。
梁振英關注
但對世界各地的新聞從業員來說,這些都是他們在日常採訪新聞時必備保護工具,很多國家都沒有說這是受控制的武器。
即使泰國把這些工具列為武器,他們也應該體諒記者,讓他們豁免這項規定。世界媒體組織在過去多年,一直要求泰國當局豁免記者有關的規定,但當局卻一直拒絕。
媒體集團也曾多次批評泰國當局強制實施這項規定,但泰國當局總是把他們當為耳邊風。
泰國的外國新聞從業員俱樂部批評泰國當局說,記者所使用的防彈衣和頭盔不是攻擊性武器,不應該被當為武器。
俱樂部也說,他們過去曾呼籲當局處理這個問題,讓新聞從業可以購買、輸入及帶足夠的保護工具。
香港特區首長梁振英表示非常關注記者被泰國當局拘捕事件,他已立即向中國外交部報告,也聯絡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希望讓關學津早日回港。
不過,梁振英也勸請香港人出遊時,要了解當地法律,以免作出違反當地法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