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不分類垃圾 組屋管理層可被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住戶不分類垃圾 組屋管理層可被罰!

(馬六甲27日訊)甲州固體廢料管理機構主任依斯邁莫哈末提醒公寓或組屋管理層,必須確保居民9月1日起開始垃圾分類,否則管理層可接獲罰單。



他指出,由于公寓與組屋垃圾難以追蹤到“經手人”,為此受對付的將是管理單位。

“管理單位可接獲罰單,罰款罰得多了,管理單位自然會要求居民配合。”

他說,9月1日起的住家垃圾分類只是開始執行,直至明年6月1日才正式執法,對付違例者。



減少垃圾量

依斯邁今日與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賴君萬對話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賴君萬政治秘書黃志成、選區主任劉志良、甲州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執法助理阿茲曼及阿克馬。

依斯邁解釋,強制住家分類垃圾主要是為了減少垃圾量,因大馬每天製造3萬3000噸垃圾,而甲州一天就製造1200至1500噸垃圾,去年,該機構在8個州屬的垃圾處理上,就花了14億令吉。

他說,垃圾中有8%為紙類,13%為塑料,顯然,若能先將垃圾分類,就可減少垃圾量,而雙溪烏浪垃圾場原有的5年壽命,也可獲得延長。

至于賴君萬提到雞場街的垃圾處理問題,依斯邁說,雞場街已備有垃圾桶,歡迎當地販商公會能夠與該機構配合,教導小販分類垃圾。

另外,對于哥打拉沙馬那居民對9月1日落實的垃圾分類感到擔憂,依斯邁說,其實垃圾分類並不難,最重要是民眾是否願意配合。

“只要懂得垃圾車來收集垃圾的時間表,在垃圾車抵達前將可循環放在垃圾桶內,不可循環的垃圾則分類包好放在垃圾桶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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