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專生及社運分子獲釋 警局前喊口號歡慶自由
16名大專生和社運分子在傍晚時分已被釋放,他們在吉隆坡增江警局前高喊口號,歡慶自由。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24b(破壞議會民主的罪名)和和平集會法令第 4(1) 條文,扣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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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25日)在國會大廈前逗留超過24小時,遭警方逮捕的16名大專生和社運分子,今日向高庭申請檢討警方的延扣令,獲當庭釋放。
法官拿督西蒂瑪利亞下判後,向該16名大專生和社運分子說:“你們年少氣盛,常常想要追求真相,但無論做任何事都必須依法、照規矩,這樣就沒人可以阻止你們做想做的事情。”
該16人介於22至33歲,共有13名男生及3名女生。
(圖取自:“學生行動”面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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