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运动捕17人‧法官:若依法做事就不怕被阻 16被扣者获释
(吉隆坡27日讯)前晚(25日)在国会大厦前逗留超过24小时,遭警方逮捕的16名大专生及社运分子,今日向高庭申请检讨警方的延扣令,获当庭释放。
法官拿督西蒂玛利亚下判后,向该16名大专生和社运分子说:“你们年少气盛,常常想要追求真相,但无论做任何事都必须依法、照规矩,这样就没人可以阻止你们做想做的事情。”
该16人介于22至33岁,共有13名男生及3名女生。
法官聆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不可能“撤销”延扣的要求,只能够缩短扣留期,因此宣布扣留期从原定的3天缩减至2天,被扣者当庭获释。
16人的辩护律师拉文星陈词时指出,警方不应该得到延扣令,因为申请理由根本不足够。
“他们在国会大厦约50公尺外被捕,当时他们并没有携带任何威胁及危险物,警方却以需要开始调查他们为由逮捕他们,其实是不允许的,因集会已经31个小时。”
警方6原因申请延扣
“集会31个小时内,警方一直都在场,拍了照片也知道谁参与抗议,为什么非得等到31个小时后才逮捕他们。”
他指出,警方申请延扣令的6个原因,包括该16人所说的话、需要检验尿液、酒精、脱氧核糖核酸、指文、所说的话以及讯问他们有否怂恿者。
主控官莫哈末诺丁则说,因警方须遵守法律,所以申请延扣令的决定是对的,延扣3天是因为需要等上述检验报告出炉。
16名学生和社运分子闻判后,非常开心,庭内的支持者更纷纷鼓掌。
一人阻差办公续延扣
另一名遭拘留的社运分子王佳骏,由于是在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其任务),无法针对被延长扣留一事提出上诉,必须扣押至明日。
17名大专生和社运分子周一(24日)下午开始聚集在国会大厦展开“学生行动”抗议活动,周二(25日)晚超过24小时后,被警方逮捕。
意即截至目前,16人已获释,剩下一人仍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