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層要收回泊車位 無法達共識交法庭判決

新任管理層不承認前管理層“出售”的泊車位,並要住戶繳付租金,繼續使用附加的泊車位,令居民感到不滿。

⊙劉先生說,約4年前,他所住公寓的管理層,在公寓一片空地上,劃出了新的泊車位,並出售給業主。

他指出,泊車位不多,買家卻很多,因此當時是透過抽籤方式決定買家,他本身則是其中一個抽中的業主。

他說,該泊車位他們花了數千令吉,管理層也發出證明信給他們。

“然而,今年我們換了管理層后,卻突然說要收回那些泊車位,若我們要繼續泊在該處,就必須繳交租金。”

他指出,該管理層不承認之前他們與前管理層的交易,認為那是不成立的交易。

他說,他們有文件證明,而且都有付錢,如今換了管理層卻不承認,對他們很不公平。

★林若輝律師

如果新管理層與這些買了泊車位的業主無法達成共識,最終可能就是要到法庭,由法庭判決有關泊車位是屬于誰。

根據事主的說法,當年他們如果買了那泊車位,新管理層是不能不承認。

但是我沒有看過相關文件的內容,所以無法明確判斷當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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