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资助IS 2男子被控
(吉隆坡27日讯)涉嫌资助伊斯兰国(IS)恐怖分子进行恐怖活动的2名男子今日被控,案一并移交高庭审理。
2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法乌兹(35岁,厨师)及罗海米(38岁,金融顾问),他们被指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在梳邦再也SS15马银行,通过罗海米的银行户头,资助伊斯兰国恐怖分子,以支持他们的恐怖活动。
2名被告此举已牴触刑事法典第130P条文(574法令),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谋)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及充公被指牴触法令或企图用来犯罪的资产。
2名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仅点头以示明白。
2名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基于案情严重,主控官莫哈末法立兹副检察司向推事艾利沙里曼建议,不让2名被告保释,获推事允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