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捕須懂個人權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若被捕須懂個人權利

(吉隆坡27日訊)支持淨選盟4.0集會的非政府組織大馬人民之聲(SUARAM)指出,參與集會的民眾若被警察逮捕,必須懂得行使個人權利。



該組織在官方面子書上載“你的權利及警察權力”圖文,讓參加集會者了解他們享有的人權,以及被警方攔阻時可採取的行動,以保護自己。

大馬人民之聲建議,一旦被貌似警察者截停,應禮貌稱呼對方,要求看警員證,並記下警員名字和編號,同時注意他們使用的交通工具,記下車牌號碼。

“如果警員詢問個人資料,只需要告知名字、身分證號碼和地址(如身分證上記載一樣)。若警員再問其他問題,可以詢問對方:我是否被逮捕或被扣留?”



該組織透露,3種情況下可以定義被逮捕,包括被警員告知已遭逮捕、不允許你離開某個地方,以及被扣上手銬。

該組織說,一旦出現上述情況,被拘者一定要問:“為何我被拘?”及“我會被帶去哪個警察局?”

“被拘者有權致電親友、律師,告知他們的下落;刑事程序法典闡明,一個人只能被拘留不超過24小時,警方若要延長扣留,必須向法庭提出申請。

“若拘留期間被警員盤問,告知個人資料后,有權保持沉默,表明會在法庭上回答(問題)。

“若被拘期間被毆打或面對威脅,可採取3種行動,包括要求家人報警、出庭時告知推事,及獲釋后親自報警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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