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屋20年后被追讨水费 出示买卖合约关户头
售屋后忘记切断水供,新买家入住后却没依时缴交水费,令原业者20年后遭水供公司追讨水费。
⊙陈先生说,最近他接到水供公司的信函,要他缴交逾300令吉的水费,单位地址是他20年前已经出售的房屋。
他指出,当年他把房子卖出后,并不知道还要切断水供,相信是后来的买家没缴交水费而造成此事。
他说,他到水供公司调查时,发现有关欠账是从2005年开始,10年拖欠约300多令吉水费。
“我已经没有住在该处20年,而且水供公司拖了10年才来追债,我是否需要缴付这笔钱?”
★林若辉律师
首先,事主若仍有收藏当年的买卖合约,可把这买卖合约带到水供公司,证明已经转手,并要求把水供户头删除。
若没有买卖合约,也可以到土地局,把地主资料复印交给水供公司,证明本身已非屋主。
一般上,追讨金钱的期限是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