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納吉去留誰主宰

時下最熱門的咖啡店話題,不是淨選盟4.0大集會,而是首相納吉幾時下台。菜市場師奶、夜市小販、麻將台上、德士大兄,都在談論納吉還剩多少天。如果有一成人口參加黃潮大集會,關注納吉幾時走的人口起碼翻兩番。

淨選盟4.0大集會浪潮掩蓋暫時沒有心情慶祝的國慶日,今年黃潮提5項緊急訴求,即干淨選舉、廉潔政府、抗議權利、加強議會民主和拯救經濟。淨選盟月前號召以人民力量施壓首相納吉下台,以及做出政治體制改革。其主席瑪利亞陳當時明確地指出“為了恢復人民對1MDB調查報告的信心,納吉應該立即請辭首相、財政部以及其他相關職位、公佈銀行戶頭財產、凍結妻兒戶頭,並盡快公佈特別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這訴求,很有爆發力、迫切性及時效性,自然引起共鳴。

次日,警察總長卡立揚言對付號召群眾上街施壓納吉下台的社運領袖,並恫言援引刑事法典第124條文執行逮捕。瑪利亞陳隨后在大集會推介禮上宣稱,集會將“象征”人民對納吉的領導投不信任票。被警察總長那么一嚇,預期中的全球三五十萬人同心一意倒納吉大集會,竟變成猶抱琵琶半遮臉的“象征性”施壓納吉下台,欲硬還軟。

儘管淨選盟因擴大戰場而被指包山包海,比政黨更全面推動政改,但淨選盟早前明確的焦點,確實貼近民心,比在野黨更踏實動員群眾參與國家政治改革。群眾集會的鬥爭目標明確清晰,才能帶來爆發力並如期驗收成果。5大訴求是長遠鬥爭目標,但能激發群眾熱情的催化劑,無非是那警察總長說喊出口會犯法的心照共識。

已成阻止群眾集會結社工具

上街頭示威施壓首相下台犯法嗎?卡立也說過“推翻政府並沒有問題,但是必須透過憲法而行。”可是,警方最近卻頻頻引用刑事法典第124條對付民權律師、維權的國會議員及和平示威的學生,涉嫌濫用重刑打壓異議,以高壓手段阻嚇參加反政府示威,情況令人擔憂。

儘管刑事法典124條文闡明任何人直接或非直接參與、企圖或準備進行顛覆議會民主的活動為犯法,但其立法本意是預防暴力軍事政變。

此外,為了防止該條文被濫用來對付異議分子,刑事法典第130A條文也界定,顛覆議會民主的行為為使用暴力或違憲。目前除了軍警,淨選盟的非暴力鬥爭運作,以及沒有動員能力,只有宰雞之力的政客,哪有能耐搞暴力軍事政變接管國會,以致顛覆議會民主?

內政部判淨選盟4.0大集會為非法集會,印證了被聯合國人權組織批判為“限制了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包括街頭示威,更限制媒體對集會的報導”的《2011年和平集會法案》,已經成為阻止群眾集會和結社的自由的工具。

反動派的反智論指利用街頭示威推翻政府,民主制度下的大選將是枉然。實際上,公民社會和平示威與民主議會鬥爭相輔相成,黃潮為國會投首相不信任票的動議造勢,而在輿論壓力下,失去民意基礎的國家領導應知難而退問責,如果還崇尚民主,理應解散國會,還政于民。

然而,殘缺的民主議會體制,也為政客提供了極大的自我顛覆空間。“沒有違背原則”的青蛙議員隨時可建功換政府,朝野亦可攜手“倒納吉,留國陣”,投首相不信任票。當下民心思變,感染官心應變,朋黨見機行事,萬眾一心愛國救國,救馬幣,救經濟。管他“三敦酒鍋”還是“姑裡燉雞”,小鮮肉或老馬腿,只要不是納吉,袋住先,令吉就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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