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偷拍女房客洗澡‧男嫌犯电脑搜获色情片 疑欲火难耐偷拍洗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青年偷拍女房客洗澡‧男嫌犯电脑搜获色情片 疑欲火难耐偷拍洗澡

(吉隆坡27日讯)日前偷拍女房客洗澡的男嫌犯,警方在其手提电脑内搜获大量色情片,不排除他是被色情片影响后,难耐欲火,而以手机偷拍女房客出浴片。



警方相信,他已多次偷看该名女房客洗澡,但被捕时是他首次偷拍;他于今早被带上庭提控时认罪,并被判罚款1800令吉。

旺沙马朱警区主任莫哈末罗伊苏海米警监今早召开记者会指出,该名男嫌犯(22岁,来自槟城)并非拉曼生,他与另一名男生租住女事主住家楼上一个单位,并在文良港某间购物商场工作2年。

其男室友对其偷拍“癖好”全然不知,也没参与拍摄。警方不排除嫌犯在这2年期间,已多次偷看女事主与其他女学生洗澡。



首次干案

他说,警方检查男嫌犯的手机时,只寻获女事主洗澡的影片,相信此次是其首次干案。

他透露,警方在男嫌犯的手提电脑内,搜获大量色情影片,不排除他长期在色情影片的熏染下,才摄下女事主洗澡影片。

“该名男嫌犯被女事主的男友当场“抓包”后,称在等候朋友,不料前者却在对方手机发现女友洗澡的影片,立即将他送往警局,望警方介入调查。”

他说,警方已充公男嫌犯的手机作为呈堂証供,并于今早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及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提控。

他提醒女生沐浴时,需提高警惕,避免类似案件重演。

这起偷拍事件于本月24日晚上7时45分,在文良港美拉蒂花园PV5公寓的一间单位发生。

偷拍女生面控时坐立不安
男文员认罪罚款1800

因偷拍女学院生洗澡过程而被控上推事庭的男文员,今日在庭内听通译员宣读控状时,不时紧捏双手,不久后更因为害怕而开始哭泣,直到听见判决后才放下心头大石。

他对控状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8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4个月代替。

被告朱振豪(译音,25岁)被控在本月24日傍晚7时45分左右,在旺沙玛朱美拉帝花园PV5某单位,偷拍受害者(23岁,拉曼学院学生)洗澡过程,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祖基非阿旺向推事求情时指出,被告来自单亲家庭,上个月刚开始工作,也需要供1名正在就读大学的弟弟。

他同时也指出,基于被告所拍摄的影片画面模糊,也是初犯,希望推事可以轻判。

主控官娜兹娃副检察司则认为被告此举已对受害者造成阴影,因此要求推事艾利沙里曼重判。

案情显示,受害者在洗澡时惊觉窗外有可疑影子,随后要求男友到外面查看,男友到外面时,发现被告站在住家单位尽头的楼梯,再三询问后,发现被告手持的手机竟有受害者洗澡的影片,愤而报警。

警方到场后,发现被告因被众人殴打而整身是伤。

受害者:不想再提被打扰

独家报导:陆世敏、陈翊雯

(吉隆坡27日讯)“事情过了就算,不想再提和被打扰了,那个色狼也已经得到教训了……”

女受害者心里留下难以抹灭的阴影,不想回忆事发经过,说色狼也已经得到教训了,她也不想被打扰。

据悉,色狼长相斯文,被捉到时神色异常冷静,还谎话连篇为自己辩解,怀疑已非首次干案。

色狼被警察盘问时,还辩称自己暗恋女事主已有两三年,但女事主在该单位住了4年,根本就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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