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哩粉黨網座殺顧客‧突改口認劫殺 被告判監15年鞭6下

(檳城28日訊)大山腳4年 前發生的“咖哩粉黨劫網座殺顧客”一案中巫裔被告,今午突改口承認劫殺的交替罪狀,被判監15年兼鞭6下。

30歲的被告莫哈末薩寧原是在謀殺罪名下受審,主控官西蒂艾薩副檢察司在傳召20名証人供証后,被告通過律師藍卡巴星提出認罪協議,控方提呈劫殺的交替罪狀,被告認罪,逃過鬼門關。

該控狀指被告于2011年11月26日清晨5時50分,在威中大山腳武拉必一網座內,與一名已在2013年1月10日逝世的莫哈末諾(綽號“阿boy”),在共同意圖下,合夥劫殺一名華裔男子何順來(譯音、37歲),觸犯刑事法典396條文。

此罪可被判死刑,或最高30年監禁,若處罰非死刑,需施鞭。

法官拿督惹馬尼說,這是一項嚴重罪行,他考慮到公眾利益,一條人命的損失及被告是在20名証人供証后才改口認罪外,也不忘“阿boy”妻子供証時揭發,她曾追問被告是誰刺死者,被告承認是自己刺,而且是整把刀面刺入其腹部,所以被告不能說自己沒扮演重要角色。

死者脾臟被刺破

法官說,死者是因脾臟被刺破而死亡,而且大腸外露,因此決定判如上述,刑期從2011年12月1日被捕日算起。

律師藍卡巴星為被告求情說,被告已婚,育有一名9歲孩子,家境貧苦,他希望法豁免被告挨鞭。

他指被告是受到挑釁,一時失手犯案,並希望法庭基于被告認罪,從輕發落。

西蒂艾薩副檢察司則指控方還剩一証人而已,希望法庭鑑于罪名嚴重性,施以最高刑罰。

新聞背景,

網座顧客反抗遭刺死

“咖哩粉黨劫網座殺顧客”案于2011年11月26日清晨5時50分,在大山腳武拉必一間網座內發生,死者何順來是網座內顧客。

事發時,兩名佯裝顧客的巫裔男子上門,先用咖哩粉撒向兩名店員,再搶走櫃台現金,后來凶徒也搶走何順來的錢包,何氏相信是反抗而遭下毒手,肚子被對方用武士刀刺傷,傷勢嚴重而被送院搶救,但因大腸外露傷重不治。

案中控狀中提及的已故同黨莫哈末諾,據悉是被告的表兄弟,他因涉及2013年1月7日發生的9名扣留犯被帶往北海法庭途中,突用咖喱粉等武器攻擊警員,搶警用客貨車潛逃一案,在同年1月10日遭警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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