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學生組織斥違結社權利 學生事務處成霸權工具

(吉隆坡28日訊)11個學生組織嚴厲譴責高等教育部和各大專學生事務處,淪為霸權政府的工具。

他們認為,校方此舉已誤導學生,因為聯邦憲法第10條文賦予人民言論與結社自由的權利。

“學生事務處信函中指的‘非法集會’聲明並不成立,在和平集會法令下,集會主辦方無需向警方申請准證,因此學生事務處先發制人,企圖誤導學生集會是非法的,明顯有恐嚇學生成分。”

他們今日針對高教部與各大專學生事務處發通告,警告學生勿參加危害國家與社會安全的行動與集會,否則將以大專法令對出席的學生進行紀律處分的做法,發表文告譴責。

他們向高教部和各校方提出3項訴求,即要求學生事務處馬上撤銷恐嚇禁令、要求校方勿再以大專法令鉗制學生自由及思考,迫學生成為傀儡及要求校方勿對付參與集會的學生。

發表聯合聲明的學生組織

1 . 北大前進陣線(SPFUUM)

2 . 理大前進陣線(SPFUSM)

3 . 馬來西亞青年與學生民主運動(DEMA)

4 . 馬大學生會(PMUM)

5 . 馬大新青年(UMANY)

6 . 北大學陣(TRANSFORMASI MAHASISWA UUM)

7 . 馬來西亞大專生組織(KESATUAN MAHASISWA MALAYSIA)

8 . 博大前進陣線(GMMUPM)

9 . 公正黨大專生組織(MAHASISWA KEADILAN MALAYSIA)

10 . 國大學聯(GMUKM)

11 . 理大學生會(SERIKAT MAHASISWA U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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