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粧:「傳說」符合定義 大士爺非物質文化遺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士粧:「傳說」符合定義 大士爺非物質文化遺產

獨家報導:陳日翔
(檳城28日訊)盂蘭勝會供奉大士爺,從紙紮砌尊身、打醮開光、安奉至回鑾焚化,諸多繁文縟節,可被詮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喬治市世界遺產機構研究專員林士粧接受《中國報》記者專訪時說,從外觀而言,大士爺尊神是具體實物,不乏有人稱祂為物質文化遺產。

“然而,從大士爺本身背后存在的意義,祂是孤魂野鬼的總和或俗稱抓鬼神明,這一切的起源自‘傳說’,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5大範疇其中1項。”

紙紮傳統手工藝品



林士粧曾經歷威北平安村立百病毒事件,她舉例,在病毒氾濫期間,有村民提倡及實行農曆七月祭祀大士爺后情況似乎有好轉,此后成為村民的信仰,逢鬼節會膜拜大士爺。

“傳說固然有多個版本,不過,傳說使人們相信祭拜祂可獲安寧,若無這層意義,膜拜大士爺文化可能不會傳承至今,而該傳說就是非物質文化。”

她說,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廣闊,學者們耗時近20年列出5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範疇。它是口頭傳統、傳統手工藝、儀式節慶、表演藝術,及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與實踐。”

她說,大士爺尊神是一門傳統手工藝品,且不完全容許紙紮師傅發揮創意,在剪粘貼紙下,方能制出尊神。

“在祭祀大士爺有特定儀式,先請道士打醮開光供善信膜拜,回鑾日則需遵照傳統儀式,焚化大士爺。”

她說,祭祀期,各街區會準備表演藝術,如潮劇、歌仔戲、布袋戲等酬神鬼魂。

她說,物質文化遺產固然重要,而其背后看不到、摸不到的文化意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物質文化遺產存在且持續被傳承的價值。

注入觀光元素有利弊

當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注入觀光元素時,有利也有弊。

喬治市世界遺產機構研究專員吳欣怡說,非物質文化必須“活在社區”(Alive in Community),若邊緣的村落有特殊非物質文化慶典儀式,吸引觀光客遊覽,促使村民越發重視慶典儀式,無疑是好事。

“以新山遊神為例,該文化慶典在觀光化后,成了新山人每年必慶的節日。”

她說,不過,若大量遊客湧入,可能導致慶典儀式突變,失去原本意義。

林士粧補充,以上論點就如姓周橋在商業觀光后面對的問題,橋民生活(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受影響。

“商業化姓周橋,同時需兼顧橋民生活。”

她說,上至政府及世遺機構、下至橋民需合作,在矛盾間取得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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