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長:何為和平集會法 可開班教律師
(新山28日訊)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說,指稱淨選盟4.0集會不違法的律師不了解法律,他願意在警察學院開班教導律師們,了解在和平集會法令下,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
他強調,淨選盟4.0集會是違反法律的活動,內政部已發文告指淨選盟是非法組織。
他對有律師聲稱集會為合法活動,未違憲的說詞感到納悶,並稱願意開法律班教導律師,在和平集會法令下,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
卡立今午出席柔州警察總部清真寺開幕後,十誰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卡立指出,基於淨選盟4.0集會是違法活動,希望民眾不要誤信讒言,認為此活動合法。
“警方將根據法律,採取適當行動應對。”
集會影響商業運作
詢及若有人穿黃色以外的衣服出席集會,卡立說,“穿黃衣”者會說自己有權集會,其他顏色衣服也一樣有權集會,不過,他最後以嚴肅的口吻警告,不管穿黃衣、綠衣或其他顏色衣服集會,都屬違法,警方一視同仁。
卡立稱讚砂拉越州大集會,主辦方一直與警方配合,警方會協助他們,不解為何淨選盟4.0集會主辦方如此固執。
“我們曾要求集會改地點舉行,就是擔心公開場合集會有危險,集會也會影響商業運作,但主辦方固執不聽勸。”
他說,若主辦單位勇敢辦集會,就要勇敢承擔責任,不要最後責罵或怪警方。
警有權要求軍隊助維安
針對軍方可能出手維持集會秩序一事,卡立說,根據警察法令,一旦某個地區環境安寧受影響,警方有權要求軍隊協助維持秩序。
“在1958年公共秩序及防範法令(POPA)下,如果一個地方變成危險區,國家元首會頒布有關地區進入緊急狀態,軍方或警方就需採取行動,維持地區秩序與安寧。”
他認為,民眾不必對軍方可能維持社會秩序感到驚訝,因這些早已列在憲法,政府如果認為軍方有必要出動,就會向軍隊提出要求。
針對一些軍人驚訝軍方針對集會發言,卡立揶揄有關軍人不了解法律。
卡立補充,若大量人潮聚集在一個地方,什麼狀況都可能發生,只要有個蠢傢伙出現,集會就可能出現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