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售后服務惡劣 修車被拖延入稟仲裁庭
修車廠售后服務惡劣,客戶汽車送入廠后卻遭擱置,沒修理。⊙黃先生指出,他的車在一年前因零件出現問題,因此送入一家修車廠修理。
他說,在車修好兩個月后,引擎卻出現問題,因此再把車送到同一家修車廠修理及付錢。
他指出,修車廠的老闆告訴他,新的引擎能夠耐4年至5年;豈料,車才使用了數個月,引擎又故障了。
“我再次把車送到同樣的修車廠,對方似乎不太願意幫我檢查和維修。”
他坦言,在引擎剛剛換時,車已常常出現問題,也屢次被對方敷衍,在最后一次是因為汽車完全發動不了,所以才送進修車廠維修。
他說,對方把他的車放置在旁數日,也沒有進行檢查,讓他感到非常不滿。
黃先生想知道,新的引擎在數個月后就故障了,和修車廠老闆所保證的不符,那他是否能夠向修車廠索賠?
★林若輝律師
遇上這樣的問題,黃先生也只有向消費人仲裁庭投訴,至于是否可向修車廠索賠或是重新修理汽車引擎,就得視仲裁庭的判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