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被控綁架殺人 20年8度判死 改判無罪

(台北2日綜合電)台灣20年前轟動一時的建商黃春樹遭綁架殺害案,被控為共犯的徐自強歷經8度判死、2次判無期徒刑后,高等法院更九審周二大逆轉,判徐自強無罪。檢方確定會上訴最高法院。

台灣媒體報導,徐自強(46歲)聆判后在法庭上淚崩,旁聽席上近百位聲援民眾歡聲雷動,有人甚至激動地痛哭流淚。徐自強走出法院后口氣顫抖地說:“很激動,終于等到這一天!”徐母哽咽說:“等了20年,這種煎熬、痛苦外人無法體會。20年前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那塊石頭今天終於能放下!”

徐自強被控于1995年9月1日,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向黃家勒索7000萬元台幣(約907萬令吉)。黃銘泉犯案后逃亡泰國遇害,法官以黃春棋、陳憶隆自白徐自強是共犯,判徐自強死刑定讞。

將獲賠最高紀錄

檢察總長后來5次提非常上訴,及大法官釋憲結果,徐自強才有更審機會。高院8次更審,都判徐自強有罪,但更九審認為,黃、陳指控徐自強的證詞,前后不一且違背常理;檢察官又不能提出其他補強證據,基于無罪推定原則,撤銷原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此外,根據《刑事補償法》規定,徐自強曾被羈押近16年,有可能獲得冤獄國賠2902萬元(約376萬令吉),創最高冤賠紀錄。

這起殺人案更九審3名法官,分別是審判長謝靜恒、受命法官吳祚承、陪席法官林怡秀。據悉,林怡秀的父親林增福,當年就是判徐自強死刑定讞的終審法官,法官父女檔審理同案,一判生、一判死,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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