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通過議會推翻首相 副議長:可呈私人法案
(吉隆坡2日訊)國會下議院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指出,儘管我國國會制度沒有“投首相不信任票”的條規和程序,但任何議員仍可以提呈“投首相不信任票私人法案動議”,不過在次序上一切需以政府的法案和動議為先。
他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國會議員可以仿傚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向國會下議院伊刑法私人法案般的方式,提呈投首相不信任票私人法案動議。
但他說,根據議會常規第15條文,只要政府的議程和任務尚未完成,國會議員提呈的私人法案就無法獲得提呈及辯論。
料無法獲得辯論
“所以你可以預見,除非有關法案是由政府提呈,才有望在下議院辯論。”
前首相敦馬哈迪昨日在部落格撰文,呼籲巫統和國陣的國會議員投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不信任票,而納吉下台后,國陣並不會倒台,國陣依然是擁有多數議席。
針對這項建議,羅納建迪說,其實不只馬哈迪,反對黨議員也都知道其實我國國會制度沒有“投首相不信任票”的條規和程序。
“議員依然可以提呈私人法案動議,這並沒有違法議會常規,動議也可以被編排在議程表內,只是不太可能輪到它被辯論。”
羅納建迪也提出另一個可能,即納吉即將在下季國會下議院提呈2016年處財政預算案,若是有關預算案被否決,也可以達到投首相不信任票的目的。
這意味著,被指面對黨內外壓力的納吉,還是要小心國陣后座議員和民聯議員聯手,故意不通過政府在國會下議院提呈的法案;如此一來,納吉就有可能必須為此負責而下台。
蔡添強:接受可能性低
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早前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與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的結果一樣,要在國會提呈“不信任首相”動議,會被議長接受的可能性非常低。
“而且基本上,我國議會沒有這樣(投首相不信任票)的條規和程序。”
他舉例說,當年前首相敦阿都拉掌政時代,時任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也曾在策劃916變天大計時,致函阿都拉要求見面討論有關權力移交計劃,也致函首相要求召開國會特別會議,以進行投首相不信任票動議,但這些要求都被拒絕。
蔡添強說,在馬來西亞,若要通過議會推翻首相,唯有通過否決政府提呈的法案。
但他認為,巫統的反對勢力若要推翻首相領導,大可在黨內“逼宮”,根本不必帶上議會解決。
另外,民主行動黨代全國主席陳國偉說,儘管我國的政治體制沿襲自英國的西敏寺制度,但國會卻沒有沿襲英國國會的優點,包括在議會內投首相不信任票。
“我國國會議會沒有條例來進行投首相不信任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