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失信.新國落網 柔王宮前律師被控2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失信.新國落網 柔王宮前律師被控2罪

(新山3日訊)涉嫌失信案潛逃西亞的柔州王宮前律師卡馬希山,昨日在新加坡落網后,今早被帶上新山法庭,面對2起失信總數達53萬3000令吉的案件提控,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30萬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卡馬希山(45歲),今日在4名代表律師陪同下出庭面控。

首控狀指被告于2009年12月22日,在位于士林花園達邁路的IBZI大廈內的Southern Ads私人有限公司,身為一名董事,未經Southern Ad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會允許,將有關公司管理的新山中央車站內1樓的RK11商業空間,以每月3萬令吉,租借給Met Mint(M)私人有限公司進行長達1年8個月,即總計51萬5000令吉。

3年來下落不明



次控狀指出,被告于2010年10月1日,在上述所屬公司,以同樣身分,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允許,將公司管理的新山中央車站內1樓的RK17商業空間,以每月2000令吉,租借給Syarikat Point Convenience Shop私人有限公司長達9個月,總數即1萬8000令吉。

被告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若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鞭笞及罰款。

身穿藍色上衣出庭的被告,聆聽控狀后,否認2項指控。

此案主控官賽夫在庭上說,警方于2012年已向被告發出逮捕令,但被告在過去3年內下落不明,返回大馬后也沒第一時間向警方報到,反而在新加坡落網,希望法官莫哈末哈爾達不准被告保外,而且國際護照需被扣押及罰款30萬令吉。

律師辯護沒蓄意潛逃

被告辯護律師S.柏拉卡什辯護時說,身為律師的被告,了解到若被通緝,是可以在新加坡境內被捕,但被告卻出現在新加坡,證明被告沒有蓄意潛逃。

他說,被告多年來沒有犯罪記錄,家人也住在柔州,並在迪拜擁有一間公司,希望法官准許被告保外,以有時間找出證據。

承審此案法官莫哈末哈爾達考量控辯雙方要求后,允准被告以30萬令吉、護照扣留以及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被告也必須每2星期一次,到警局報到。

另外,莫哈末哈爾達將此案擇定本月30日過堂。

被告代表律師團隊成員包括GK斯里達蘭、哈查以及S.古彬,而本案另一名主控官為宜法查麗拉。

早上被捕傍晚引渡

卡馬希山週三(2日)早上在新加坡被捕后,當天傍晚6時便引渡返回柔佛,週四(3日)被帶上新山地庭面控。

柔州總警長拿督魯斯里在記者會上說,該名律師是在國際刑警發出逮捕令下,週三早上10時在新加坡被捕。

他說,該名律師涉及3至4起商業罪案,除被警方通緝,公司註冊委員會也要尋找對方助查。

他說,該名律師是9月1日晚上8時,從杜拜飛抵新加坡樟宜機場。

據報導,嫌犯于週三早上到新加坡醫院,欲探訪一名親戚時,被國際刑警逮捕。

嫌犯在柔州涉嫌數宗商業刑事罪案,涉及款項達66萬令吉,並于3年前被警方通緝,之后潛逃到西亞居住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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