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宣判綁架荷蘭籍富少納亞迪的3名華裔男子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及鞭笞6下。
此案的3名被告分別是張達祥(23歲)、方家輝(19歲)和李柏盛(23歲),他們被指于2012年4月27日早上7時30分,與另一名尚在潛逃的嫌犯在隆市滿家樂公寓外,綁架12歲荷蘭籍男童納亞迪,以索取30萬令吉贖金,因而牴觸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人名皆譯音)
詳細報導翻閱今晚/明日《中國報》
首頁圖片來源 :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