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大選競選花費 沒候選人超出限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第13屆大選競選花費 沒候選人超出限制

(布城4日訊)選舉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都阿茲說,第13屆全國大選並沒有候選人的花費超出限制,反而還比所限制的金額低了很多。



“選舉委員會接獲所有國州議席候選人呈上的競選花費報告顯示,沒有人在競選期間花費超額,這是好的現象。”

阿都阿茲今日在選舉委員會58週年慶典儀式后記者會上,這么指出。其他出席者包括選舉委員會副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以及秘書長拿督阿都干尼。

阿都阿茲說,根據選舉法令規定,無論是全國大選或補選,競選國會議席的候選人最多可使用20萬令吉作為競選基金,而州議席候選人則最多10萬令吉,選舉結束后6個月內需呈報選委會,否則將被取消下屆競選資格。



沒權查資金來源流向

他補充,法庭在第13屆全國大選結束后,總共接獲68項有關大選和競選基金流向不透明等相關事項的投報,但這些投報均沒有提出實質證據佐證,最后全數被法庭駁回。

“指候選人濫用競選基金是一項嚴重的指責,將這些事情帶上法庭之前必須提出實質證據,而不是只是說說而已。”

詢及選委會是否有權檢查政黨為全國大選所籌獲資金來源或流向時,阿都阿茲說選委會並無權這么做,他們唯一能做的,是監督候選人從大選提名日開始,至競選期間再到選舉結束為止的各項花費,至於這段期間之前花費,選委會不會過問。

另外,阿都阿茲也透露,選委會並沒有受到邀請,加入成為政治獻金國家諮詢委員會一員,但若以后受到邀請,他們能還是會加入,並為該委員會提供意見。

牽涉多方面因素
選舉改革說易行難

阿都阿茲說,由於牽涉多方面因素,選舉改革可說是“說易行難”。

他說,選舉制度改革牽涉到修改聯邦憲法,且必須得到國會三分之二多數票贊成。

“但目前執政黨在國會下議院並沒有得到三分之二多數議席,做任何決定都要瞻前顧后,還必須考慮到在野黨。這方贊同了,可是另一方又反對,這樣的情況確實讓選舉改革的工作更難進行。”

他舉例,建議修改法定投票年齡從21歲下調至18歲、21歲大馬公民自動登記成為選民和選民登記,這些種種事項都牽涉到修改聯邦憲法。

另外,阿都阿茲也透露選舉委員會有意在這幾年內為沙巴和馬來西亞半島(西馬)進行選區重劃,至於何時會進行則有待選委會再做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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