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公寓登記大馬卡 笨賊留線索警上門捉
(本報林淑慧翻攝)
獨家報導 : 林淑慧
(吉隆坡5日訊)是瞧不起公寓的保安系統?還是小看警方的智慧?或是真的太蠢了?
笨賊爆竊公寓,卻傻傻地以自己的大馬卡在保安亭登記,更用自己的轎車來運載賊贓,結果讓警方掌握證據,10天內捉人破案!
笨賊在幹案時,依程序把自己的大馬卡放在保安亭,卻在逃走時驚慌不已而把大馬卡遺留在保安亭,被逼重返拿回大馬卡,讓保安員留下深刻印象,也成了破案關鍵之一。
此案是於上個月20日中午12時許,在到蕉賴9哩拉沙沙央花園(Tmn Rasa Sayang)一棟新興公寓發生。
被盯上的單位是一名房地產商的住家,其太太損失逾4萬令吉的金飾和名牌包包。
笨賊幹案時花了逾4小時搜索財物,卻在下午4時許離開後的十分鐘內,折返保安亭取回遺留的大馬卡,令保安員留下深刻印象。
用自己轎車運賊贓
笨賊的同黨,是在傍晚6時許,駕著以他的名字註冊的車輛回去載賊贓。
事主李先生說,基於整個過程皆被保安亭的閉路電視紀錄下來,警方根據匪徒大馬卡和車牌號碼確認身份,到對方住家“守株待兔”,終於在7天後逮捕匪徒和友人。
“我損失不大,但太太的名牌包和金飾被偷走了,價值4萬多令吉,警方逮捕匪徒後,對方說已經賣掉套現。”
他說,太太回想當天出門時確實有見到該匪徒在附近徘徊,相信匪徒事後潛入他家幹案。
“我們這裡才入伙近兩年,還有很多單位空置。”
住案發公寓對面前科多
被捕的笨賊有過許多爆竊案前科,而他本身就在住案發公寓對面!
據了解,笨賊落網後承認罪行,並供出另外4名同黨。
而警方也逮捕當天開車的司機,因這名司機進入公寓時,也有提供大馬卡登記。
據形容,匪黨的幹案手法十分熟練狡猾,屋主在晚上7時回到家時,絲毫沒有發現大門的鎖頭有被撬開過的痕跡,直到入門後才發現被爆竊。
匪黨在爆竊後,並不是直接把物品取走,而是放到其他空置的單位後,等待一段時間,再開車來把賊贓載走。
屋主讚警高效率破案
李先生贊賞警方積極採取行動,以高效率破案。
他說,事發當天他報警後,加影警區的查案官阿里夫和偵探慕斯達法前來其住家為其錄口供和搜索指紋。
“他們也到匪徒的住家守株待兔,匪徒一直沒回家,直到事發7天後才成功 逮捕到匪徒。”
另一方面,阿里夫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警方目前尚在扣押匪徒及進行調查。
“根據目前的情況,我們已掌握足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