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行政議會通過免罰款 廉屋業主有望獲地契

地點:順達山莊

(沙登5日訊)順達山莊第一期廉價組屋業主地契在望,發展商已分割地契,只待雪州行政議會通過,把當中71名業主列入豁免罰款名單,即可進行轉名手續。

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向當地業主匯報時指出,當地原任發展商因為違反30%土著保留單位的規定,把所有102間房屋都賣給非土著,因而遭罰款,但發展商當年因財務問題,經過兩次易手。

“鑒于目前接手的發展商,並非犯錯的發展商,若由他們繳付罰款也不公平,因此他們商議后,有關罰款將由買到土著單位的業主承擔。”

地契將進行轉名

他說,他們也考量當年順達山莊的業主很多是附近木屋被拆而遷移當地,因此州政府決定,把當年第一手向發展商購屋的業主,排除在土著單位外,豁免罰款。

他指出,他們早前透過買賣合約,鑒定其中71個單位的業主,是第一手業主,因此這批業主只要經過宣誓作實,他們就會在行政議會上通過,讓這71個單位業主豁免被罰款。

他說,只要行政議會通過,發展商就可開始把地契轉名至業主名下。

“另外31個單位業主,雖然會被抽籤,列為土著單位,但州政府不會立即要業主繳付罰款。”

他指出,這31個單位的業主同樣會獲得地契,但地契就有個附帶條件,即日后這些業主變賣房屋時,就需要繳付罰款。

出席者包括發展商代表林晉伙。

林晉伙:要求業主簽宣誓書

林晉伙說,他們會發出宣誓書給71個單位的第一手業主,讓后者簽名,并找宣誓官作實。

“業主必須在9月14日之前,把這份宣誓書,連同身分證副本交給居民代表侯先生,我們收集后就會交給州政府。”

他指出,業主本身也要複印宣誓書,并收藏副本。

新聞背景

原任發展商違規

順達山莊第一期共有102單位廉價組屋,于1993年建起,惟第一手發展商財務發生問題,除了沒有為屋主分割個別地契,也沒有付地稅給政府。

在2008年,歐陽捍華著手處理當地地契問題,至2013年,雪州政府終于批出地契。

惟因當年原任發展商違反30%土著保留單位的規定,把房屋全部賣給非土著,又沒有繳付罰款,而造成現任發展商無法把地契分割到業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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