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洗黑錢35萬 學院女職員不認罪
(安邦7日訊)1名私立大專學院女事務人員涉嫌35萬令吉洗黑錢活動,今日被控5項控狀,被告不認罪,案展10月8日過堂。
被告莎巴麗亞(57歲)被指於2014年8月8日至12日,分別在安邦多間銀行,將從非法活動獲取的款項轉賬至私人戶頭,轉賬額介於5至15萬令吉不等,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5年或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在通譯員讀出首控狀後,被告久久不肯說出認不認罪,法官耐心向被告解釋,而要求通譯員再讀一次控狀,被告最後不認罪。
以2萬5000保釋外出
此案由慕妮拉副檢察司主控,基於此案涉及龐大金額,要求法官烏奈扎提高保釋金至3萬5000令吉。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被告女兒以被告本身並非富有家庭為由,要求減低擔保金額。
法官最終同意被告以2萬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擔保下,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