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投首相不信任动议 议长:议会常规没阐明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议员投首相不信任动议 议长:议会常规没阐明

(吉隆坡7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说,议会常规没有规定国会议员能够提呈投首相不信任动议,也没有程序让国会议员提出该动议,因程序上没有阐明这一点。



他指出,他知道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和部分国会议员刻意发表隐射性的言论,但是议会常规上的确没有相关规定。

“联邦宪法62条文赋予国会自行制定程序,这意味着,国会有权制定相关程序,但在现有的程序内,我找不到关于投不信任动议的程序。”

班迪卡今日出席第36届东协女性国会议员会议后,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国会上议院副主席拿督多丽丝苏菲雅。



未收到任何动议

他说,国家民主定义相关广,我国民主制度与宪法,也是依据国家不同文化和宗教结合而成,所以宪法也不是随意组成的,国会议会就在联邦宪法62条文赋予的权力。

“所以,议会有权制定程序,而不是制定法律,林吉祥和其他人应该知道这点。”

被询及内阁部长有没有权力拒绝任何动议时,他直言,这是国会议长的权力,其他人包括首相和部长都没有权力这么做。

提及是否有人提呈投首相不信任动议和伊刑法私人法案时,他说,国会将在10月份召开,距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所以,至今他还没有收到任何动议。

针对国家诚信党筹委会的成立,从伊党跳槽至该党的国会议员还是否具有国会议员资格时,班迪卡指出,这是民主国家,任何人都有权力组织政党,该批跳党国会议员资格还是有效。

“只有证实该名国会议员精神出现问题或犯罪并被监禁,才会失去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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